蚌埠一男子醉驾超速掉水沟受伤,两名幼子却不幸身亡
内容介绍:9月26日,安徽蚌埠市一辆小型轿车驶入一桥梁施工工地后掉入水沟中,造成车内两名小乘客史某某阳、史某然当场死亡,史某状受伤,车辆损坏,史某状当日为醉酒且超速驾驶。民警依法对史某状进行抽取静脉血样送检,当地警方认定,史某状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
酒驾一直都是造成交通事故比较多的原因之一,饮酒驾驶车辆的危害是非常大的,饮酒会造成人体触觉、操作能力下降,判断、识别能力下降,视觉、反应能力下降,及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7月28日蚌埠一男子因为醉酒驾驶,最终造成车祸,不幸的是他的两名孩子也不幸身亡,我们来看事故情况。
蚌埠一男子醉驾掉水沟
男子醉驾掉水沟致两名幼子身亡
7月28日凌晨2时许,安徽蚌埠市淮上区曹老集镇境内,一辆小型轿车驶入一桥梁施工工地后掉入水沟中,造成车内两名小乘客史某某阳、史某然当场死亡,史某状受伤,车辆损坏。
桥梁施工工地
记者9月26日从当地警方获悉,事故中不幸身亡的是驾驶员史某状的两名幼子,史某状当日为醉酒且超速驾驶。
今年7月28日凌晨2时许,史某状醉酒后驾驶皖CJ26XX号小型轿车,沿017县道由南向北行驶,行至由安徽鸿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蚌埠市淮上区曹老集镇X071夏蚌路(北淝河-四斗路)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处时,车辆驶入桥梁施工工地后掉入水沟中,造成车内乘客(其两个儿子)史某某阳、史某然当场死亡,史某状受伤,车辆损坏。
男子在抽血测酒精
事故发生后,处理民警依法对史某状进行抽取静脉血样送检,经检验史某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0mg/100ml,为醉酒驾驶。事故路段限速30km/h,后经行驶速度鉴定:皖CJ26XX号小型轿车事故发生前的行驶速度约为68-72km/h,超速100%。
当地警方认定,史某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安徽鸿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道路,影响交通安全未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且在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及防护措施,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史某某阳、史某然无责任。
发生事故的车辆
办案民警介绍,史某状的两名婴童因此起事故丧生时,大的不过三岁,小的还未满周岁,等待孩子父亲的不仅是法律的严惩,还有家庭的破碎以及内心无法释怀的歉疚。
网友看法
对于这个新闻,不少网友感到十分痛心,以下是网友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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